深度解读《学前教育法(草案)》,幼儿园需要避开的10条违规行为!
2023-09-06
1291
亮点导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京举行,《学前教育法》(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草案明确了···


亮点导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京举行,《学前教育法》(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草案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①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②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③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

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图片5.png



重点聚焦:四大看点

学前教育法草案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主要从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保教质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看点一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

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看仍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入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办好学前教育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大民生工程。草案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定位。

 

草案界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草案还提出,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强化政府办园责任,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举办公办园,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看点二强化政府责任,遏制过度逐利

为了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草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

近年来,“天价幼儿园”等现象时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期待加强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草案规定遏制过度逐利,禁止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等举办营利性民办园;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园、非营利性民办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看点三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防止保教活动小学化

学前儿童需要得到科学的保育和教育。

草案明确规定,加强入园保障,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同时,草案强调规范保教活动,要求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看点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幼儿园师资质量一直是群众的关切。

草案明确,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受过相关专业培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除了加强教职工管理,草案同样对幼儿园收费、办园质量等作出规范。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监管,引导合理收费。

 


 

重点关注:幼儿园,应注意的10条红线

 图片6.png

  • 规避一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 规避二

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 规避三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 规避四

幼儿园聘用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前,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 规避五

不得体罚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若有此行为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规避六

擅自举办幼儿园或者招收学前儿童实施半日制、全日制培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并给予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规避七

学前儿童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 规避八

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 规避九

违规开展小学学科内容及其他不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内容培训的。

  • 规避十

幼儿园应当购买责任保险为学前儿童购买在园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分担安全风险。

 

《学前教育法(草案)》对于幼儿园的权力限制与禁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也无疑给那些追求超前教育的幼儿园敲响了警钟。

 

 


在新形势下,推进“托幼一体化”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教育成为了每个家庭的重心。特别是在学前教育阶段,家长们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让孩子提前接触知识,赢在起跑线上。办好学前教育,是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而不是受到拔苗助长的超前教育。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具体应该如何应对才能让幼儿园契合发展需求

婴幼衔接、托幼一体是学前教育趋势

 

所谓托幼一体化,即托育(托班)、幼儿园教育一体化“托育+幼儿园”的托幼一体化模式不仅能培养孩子的兴趣和好奇心实现婴幼教育闭环能够解决当前幼儿园招生难运营难师资男营收单一等多种难题

 

其实对于幼儿园来说,实行“托幼一体化”运营理念能有效扩大了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在满足社会需求之外,提升园所的场地使用方式、优化园所运营模式。与此同时,可针对有照护需求的家庭招收托育生源,又可将0-3岁的公域生源转化为园所未来3-6岁的私域生源,构筑生源闭环。不仅带领园所机构突破困局、转型升级,还将极大提高园所综合竞争力,成为具备高端品质的早托幼一体化园所。 

 

所以,当下不失为进入早幼托行业最好时机,承借国内良好政策支持,在早幼托行业风口爆发期获得长久发展。

 

应国家政策号召,师讯充分发挥平台矩阵影响力,联合众多教育基金、多家职业人才培养认证机构、优选多家0—6产业渠道伙伴,共同打造【托起未来•育见美好】千城万园扶持计划。旨在为早托幼行业探索新路径,给早托幼园所提供战略规划咨询、经营管理培训、全程招生陪跑、课程迭代升级等托幼一体化运营解决方案,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一站式赋能平台。

 图片

想通过托幼一体化促进招生,扩大营收的,早托幼行业渠道合作、业务转型、降本增效,师讯园长商学院一站式帮您解决!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师讯号官方微信公众号。